【观点】如何为民营文化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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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峡文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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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 19, 2020 8:58:30 AM
[ 海峡文创导读 ] 改革开放特别是文化体制改革以来,民营文化经济快速发展、异军突起,实现了从起步、成长到壮大的历史跨越,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文化需求、实施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
  改革开放特别是文化体制改革以来,民营文化经济快速发展、异军突起,实现了从起步、成长到壮大的历史跨越,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文化需求、实施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
  在规模以上 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中,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超过了70%。在文艺演出、影视制作发行以及出版发行、印刷、复制等领域,民营企业均贡献了绝对多数市场收入。当前,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,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。作为我国民营文化企业中的行业先锋,我国16家民营上市影视企业的营业总收入、总市值尚不及迪斯尼一家企业的规模,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仍然任重道远。

  近年来,中央针对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种种“卷帘门”“玻璃门”“旋转门”全面深化改革,落实各项政策举措,关心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,努力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。在新的发展阶段,需要加强政策协调,完善支持体系,支持民营文化企业改革创新,推动民营文化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  一、民营文化企业是推动文化发展繁荣的战略力量

  民营文化经济是我国文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自改革开放后登上我国文化发展舞台以来,民营文化资本体现出强大的活力和生命力,在繁荣文化市场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在规模以上 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中,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超过了70%。在文艺演出、影视制作发行以及出版发行、印刷、复制等领域,民营企业均贡献了绝对多数市场收入。可以说,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,影响了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,其已成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不可或缺的力量。

  民营文化企业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力量。文化产品具有鲜明意识形态属性,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传播主流价值观、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载体和平台。民营文化企业在创作生产实践中,策划、出品了《道路自信:中国为什么能》《大江大河》等一大批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产品,丰富了主旋律作品的艺术表现形式,促进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主流价值观的生动传播。特别是民营资本主投的《战狼2》《红海行动》等作品,打造了新主流电影的美学体系,拓展了中国电影的类型空间,成为主流文化传播的现象级事件。

  民营文化企业是文化创新的积极推动者。文化创新是文化发展的实质,也是社会创新的先导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创新的重要主体。民营文化企业经营机制灵活、市场嗅觉灵敏,是文化内容和渠道创新的积极推动者。特别是新世纪以来逐步发展壮大的民营互联网文化企业,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创新,不断延伸文化市场边界,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升级。微信、微博等新型传播业态,提高了信息传输的便利性,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自我表达、自我实现的需要。网络视频等新兴视听媒体的崛起,打破了传统文化市场格局,引致了传播生态和内容生产的根本性变革。

  民营文化企业是推动文化走出去的生力军。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,不能单纯依靠举办“年”“节”等政府间文化活动,还要着力于依托市场力量,通过文化企业推动文化走出去。民营文化企业输出的《梦幻西游》《赤壁》等游戏产品,《甄嬛传》《延禧攻略》等影视产品,在走出去过程中持续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播交流。而在海外投资并购方面,民营文化企业更具优势。从较早对日韩游戏企业的并购,到其后对美欧影视企业的投资,民营文化企业成为走出去战略的积极践行者。近两年来,短视频企业出海势头强劲,海外用户增长迅速,迈出了文化走出去的又一重要步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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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

  尽管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效,但也要看到,由于起步晚、底子薄等方面原因,民营文化企业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,发展基础还较为薄弱,保持快速发展势头需要深入发掘潜力。

       一方面,存量资源急需推进结构性调整。在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积极推动下,我国已是名副其实的电影、电视剧、动漫等领域生产大国,但发展粗放、竞争力不强等矛盾仍然突出,小、散、弱的问题依然存在。由于资源分散,领导性企业缺乏,规模实力与发达国家文化企业也存在较大差距。作为我国民营文化企业中的行业先锋,我国16家民营上市影视企业的营业总收入、总市值尚不及迪斯尼一家企业的规模,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仍然任重道远。

  另一方面,增量发展急需注入新的动力。文化体制改革以来,我国放宽文化领域市场准入,打开了民营文化经济发展通道,民营文化企业实现了从无到有、从小到大的发展。市场准入政策红利逐渐减弱后,科技创新成为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进步的重要动力。特别是互联网应用技术逐步成熟以来,几乎每一到两年,都会涌现一款乃至多款重大文化产品创新并引领文化消费风潮,带动民营文化企业快速发展。如2014年被称为网络剧、网络综艺和自媒体元年,2015年移动网络电台市场进入快速增长期,2016年网络直播商业化应用起步、短视频风口大开。最近两年,我国网民增速放缓,流量红利逐渐消失。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.54亿,同比增速下滑至3.4%。在手机硬件及互联网应用未出现突破性技术的背景下,文化消费领域重大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日渐乏力,文化业态升级渐入瓶颈期,产业发展急需发掘新的增长点。此外,受影视“寒冬”影响,民营影视企业及相关企业发展进入盘整期。一些企业信心不足,一些项目处于观望状态,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还需要进一步激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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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、以更好环境推动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

  当前,需要充分认识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,把握民营文化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,塑造更高水平的发展环境,推动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。

 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,拓展企业发展空间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经营领域,稳定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预期。按照有关原则要求,积极研究进一步降低民营资本进入文化经营领域的有关准入门槛,释放新的政策红利,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。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,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,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、相互促进、共同发展,建立开放包容的混合文化经济结构。

  加大政策扶持,激发发展活力。将民营文化企业重大项目纳入各级政府相关中长期发展规划,在有关资金补贴、政府采购上一视同仁。进一步加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,减轻企业发展负担,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。结合科创板建设和注册制改革,拓展民营文化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,支持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战略性资源整合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文化企业支持力度,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、贸易融资,加快培育骨干文化企业。

  加快科技创新,增强发展动力。加大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方面支持,加强文化创作、生产、传播、消费等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,提升重点领域关键装备和系统软件国产化水平。做好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,构建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,推动数字技术、网络技术等方面成果转化。抓住5G发展的历史机遇,推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以及AR/VR等技术与文化融合,为传统文化行业赋能,以新兴文化业态为突破口,支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。

  健全监管机制,强化服务职能。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高行政审批效率,持续优化民营文化企业营商环境。对新兴文化业态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,完善事中事后监管,既积极规范,又支持创新,不干涉民营文化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。健全影视行业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,依法合规开展税收征管,准确把握政策界限,保障和维护民营文化企业的合法权益。结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,持续深入打击盗版盗播、偷瞒票房、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,营造良好市场生态。

 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民营文化企业也应抓住战略机遇期,主动进行结构性改革,深入发掘发展潜力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努力实现双效统一,在推动文化发展繁荣进程中,彰显更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价值。

  来源|文化财经观察(作者蓝轩,中国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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